法定假期调整导致制度工作时间调整
根据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1,年法定由原11天/年调整为13天/年,进而需要对制度工作时间重新进行核算,具体计算如下:
年度工作日的计算:
一年总天数为365天(不考虑闰年)。
休息日(周末)为104天(52周 * 2天/周)。
法定假期由11天/年调整为13天/年后,年度工作日计算如下:
季度工作日的计算:
将年度工作日248天平均分配到4个季度,每个季度的工作日为:
月工作日的计算:
将年度工作日248天平均分配到12个月,每个月的工作日为:
月制度工作时间的变化:
您提到之前的月工作日为20.83天/月,调整后的月工作日为20.67天/月,减少的天数为:
1 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_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》. 见于: 2025年1月4日. [在线]. 载于: https://www.mohrss.gov.cn/xxgk2020/fdzdgknr/zcfg/fg/202011/t20201103_394937.html ↩